施工总承包三级(市政工程)
1、城市道路工程(不含快速路)
2、2万吨/日及以下给水厂;1万吨/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;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;直径1.5米以内污水管道
3、生活垃圾转运站。
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(房屋建筑工程)
工程承包范围
1、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;
2、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工程总承包;
3、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;
4、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;
5、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总承包;
6、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。
|